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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修订《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拟对养犬进行分区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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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1 22:51: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草案规则,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制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对养犬进行分区域处理,区分为制止养犬区、严厉处理区、一般处理区。禁养区包含机关、医院、校园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单位的集体宿舍区等不适宜养犬的区域。在禁养区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城市化处理的区域和实施物业处理的小区为严厉处理区,严厉处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其他区域为一般处理区。
草案针对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便溺、遗弃犬只等违法养犬行为,规则不得由 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75周岁以上老年人单独带着犬只;乘坐公共电梯应当戴嘴套或许入犬袋、收紧犬绳,贴身带着犬只;携犬出门应当带着清洁用具,铲除犬只野外排泄物。
草案规则实施犬只强制免疫、登记和年检准则;单位与个人需求缴纳养犬处理费。登记的犬只逝世、丢失的,养犬人应该在30日内处理注销登记手续。规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遗弃犬只,否则将由公安机关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养犬人5年后不得请求处理《养犬登记证》。
草案还规则了8类制止犬只进入的区域,包含餐饮场所、商场、中心城区的公园等。
两个确认引发热议
草案规则,武汉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法令的安排实施,树立由公安机关和城市处理、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住宅保障房管、交通运输等部分参加的养犬处理和谐工作机制,和谐解决养犬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究竟由谁来管?”对此,有委员提出疑问。他认为该项规则触及多个部分,但责任区分不行明晰。这是此次修订最杰出、亟待解决的问题。他前期调研走访,发现养犬处理问题中,物业问题最杰出,但草案关于物业的处理责任未作规范。
此外,关于犬只主人的身份确认也引发热议,如果不能确认犬只的主人,一切的处理和处分将没有依据。一名委员建议树立智能处理体系。“犬只登记时必须在犬只皮下植入一颗电子芯片,相关费用应由犬只主人承当,处理人员扫一下就知道犬主、是否打过疫苗等相关信息。芯片也能帮迷路的宠物狗找到主人,也能确认究竟是谁在遗弃宠物狗。平时发现养犬有不规范行为,处理者扫一下就可知道犬主,并作出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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